时间:2017-05-13 14:00:25
近日,山东省、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共收回12家药企GSP证书;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注销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1家GSP证书。
近日,山东省、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共收回12家药企GSP证书;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注销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1家GSP证书。详情如下:
山东
济宁市任城区东昌药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当地食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关键词:药企,GSP,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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