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4 11:56:21
今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发文,注销相关违规药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详情如下。
今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发文,注销相关违规药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详情如下:
内蒙古19家药商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切实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底前完成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19家到期未申请或到期未通过GSP认、换证现场检查的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进行注销(企业具体名称、注册地址及许可证编号见附件)。注销名单所涉及企业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各旗县市区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两证”到期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未通过认证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附:药品经营企业注销名单
关键词:药商,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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