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1 12:20:22
记者从山西省卫计委了解到,近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公立医院五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采购的通知》,依据近两年全国有关省集中招标结果和山西省阳光采购数据,对全省公立医院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采购。
记者从山西省卫计委了解到,近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公立医院五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采购的通知》,依据近两年全国有关省集中招标结果和山西省阳光采购数据,对全省公立医院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采购。
据了解,首批公布的2014年以来山东、吉林、江苏三省在心脏介入、心脏起搏器、电生理、血液净化、眼科五类耗材中有最低中标价并在省内有关医院采购的548种限价产品目录,将外省最低中标价作为限价。要求各医疗机构新采购价格不得与限价出现明显差异(不超过10%),不得高于原采购价,鼓励医疗机构低于外省中标价采购,鼓励医疗机构相同适应症优先采购限价产品。对与限价产品性能相近但未列入限价产品目录的产品,要求各医疗机构参照限价产品降价幅度与其它同类产品供应商议价。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联合采购、量价挂钩、缩短结算周期等措施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努力使更多产品接近、达到或低于外省最低中标价。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同时还公布了外省有最低中标价省内医院尚未采购的1473种产品价格目录,将外省最低中标价作为这些产品进入省内销售时医院招标或谈判议价的参考价格。
据了解,实行限价采购后,心脏介入等五类耗材最低降幅整体可达到10%左右最高可达到28%。今后其他省份其他类耗材有新的集中采购价格时,山西将实时公布,为公立医院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提供限价依据。
关键词:卫计委,公立医院,高值耗材,限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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