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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替米沙坦
  • 替米沙坦

替米沙坦 非处方 非医保

  • 药品名称:替米沙坦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20
  • 生产企业:浙江苏泊尔制药有限公司
  • 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详情>>
  • 不良反应:1.植物神经系统:性无能,多汗,颜面发红。
    2.全身性...
  • 用法用量:口服。 1.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
  • 相关疾病:原发性高血压
药品概述 网友评论 药店购买 说明书 作用与功效 怎么吃 副作用 相关文章 热门问答

详细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替米沙坦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timishatan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320

  •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其化学名称: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并咪唑]-1’-基)-甲基]-[1,1’-二联苯基]-2-羧酸。

  • 药品性状

  • 功能主治

  • 规格型号

  • 用法用量

    口服。 1.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 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 mg,每日1次。 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 3.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4.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5.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 6.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

  • 不良反应

    1.植物神经系统:性无能,多汗,颜面发红。
    2.全身性:过敏,发热,腿疼,不适,胸疼。
    3.心血管系统:心悸,依赖性水肿,心绞痛,腿部水肿,心电图异常,高血压,周围性水肿。
    4.中枢神经系统:失眠,嗜睡,偏头痛,眩晕,感觉异样,非自主性肌肉收缩,感觉迟钝。
    5.胃肠道方面:胀气,便秘,胃炎,口腔干燥,痔疮,胃肠炎,肠炎,胃食管返流,牙疼,非特异性胃肠道功能絮乱。
    6.代谢方面:痛风,高胆固醇血症,糖尿病。
    7.肌肉骨骼:关节炎,关节痛,腿部痛性痉挛,肌痛。
    8.精

  • 禁忌

    禁用于:
    1.对药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2.无尿的患者和对其他硫胺衍生物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3.对其它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药过敏者。
    4.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6.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7.孕妇及哺乳妇女。

  • 注意事项

    1.运动者慎用。
    2.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胶囊。
    3.肝功能损伤: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在使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胶囊前应获得警告。
    4.肾功能损伤: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S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S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尿少症和/或累积性氮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这类病人

  • 药物相互作用

    1.替米沙坦和地高辛同时使用,可使地高辛的峰浓度和谷浓度分别升高49%和20%。因此,建议在开始、调整或停止使用替米沙坦时应监测地高辛水平,以免引起洋地黄化的不足或过量。
    2.替米沙坦会轻微降低华法林的血浆药物谷浓度。
    3.替米沙坦与对乙酰胺基酚、氨氯地平、格列本脲、辛伐他汀、氢氯噻嗪、布洛芬同时使用未发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4.替米沙坦不通过细胞色素P450代谢,在体外对细胞色素P450转化酶也没有作用,仅对CYP2C19有轻微抑制。替米沙坦也不与抑制细胞色素P450转化酶的药物发

  • 药物毒理

    1.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合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分激动剂效应。
    2.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
    3.替米沙坦可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激酶Ⅱ)亦可降解缓激肽,由于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故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
    4.替米沙坦对其它受

  • 药物过量

  •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使用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否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 2.哺乳期使用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
    儿童用药: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 包装

  • 有效期

    24个月

  • 生产企业

    浙江苏泊尔制药有限公司

  • 是否处方药品

    非处方

  • 药品价格

    暂无报价

  • 药品说明书图

  • 治疗疾病

    原发性高血压

  • 药品类型

    化学药品

  • 药品特性

  • 批准日期

  • 是否中成药

    国药准字H20090320

  • 是否进口

    非进口

  • 是否医保

    非医保

  • 首字母拼音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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