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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商品名称: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FuMaSuanBiSuoLuoErPian
国药准字H20083008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本品为白色片。
5mg*18片
1.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2.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3.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
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
比索洛尔禁用于一下患者:
1.急性心衰或处于心衰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患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6.窦房阻滞者。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心衰(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衰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替增期开始--详见比索洛尔用于充血性心衰的说明书)。
2.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3.与吸入性麻醉剂合用时。
4.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5.严格禁食。
6.有严重过敏史。
7.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8.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9.变异型心绞痛。
10.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1.不推荐的合并用药:
用于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钙拮抗剂:对收缩力、房室传导和血压有负面影响。
用于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钙拮抗剂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对收缩力和房室传导产生负面影响。静脉给药的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可导致显著的低血压和房室传导阻滞。
用于所有适应症的治疗:
可乐定:可增加“反跳性高血压”的风险,还可显著降低心率和心脏传导.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B抑制剂除外),可以增加β-受体阻滞剂的降压效应,同时也增加高血压危险的可能.
药理学:
比索洛尔是一种高选择性的β1-肾卜腺受体拮抗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活性。比索洛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的β1-受体有高亲和力,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和调节代谢的β2-受体仅有很低的亲和力。因此,比索洛尔通常不会影响呼吸道阻力和β2-受体调节的代谢效应。比索洛尔在超出治疗剂量时仍具有βl-受体选择性作用。
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每天10mg剂量的比索洛尔与每天100mg阿替洛尔,100mg美托洛尔或160mg普萘洛尔的效果相当。
比索洛尔无明显的负性肌力效应。
口服比索洛尔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期服本品时,为防止新生儿心动过缓、低血压、低血糖,应在预产期72小时前停用本品。若需继续服用,新生儿在娩出后48~72小时内应密切监护。
儿童用药:不宜服用本品。
老人用药:请遵医嘱。
密封,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36个月
成都苑东药业有限公司
处方药
¥25.00起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化学药品
国药准字H20083008
非进口
医保乙类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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