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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氯霉素胶囊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lvmeisujiaonang
国药准字H52020679
主要成份:氯霉素。
0.25g
口服。 1.成人一日1.5~3g,分3~4次服用; 2.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 3.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
1.抗癫痫药(乙内酰脲类)。由于氯霉素可抑制肝细胞微粒体酶的活性,导致此类药物的代谢降低,或氯霉素替代该类药物的血清蛋白结合部位,均可使药物的作用增强或毒性增加,故当与氯霉素同用时或在其后应用须调整此类药物的剂量。
2.与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同用时,由于蛋白结合部位被替代,可增强其降糖作用,因此需调整该类药物剂量。格列吡嗪和格列本脲的非离子结合特点,使其所受影响较其他口服降糖药为小,但同用时仍须谨慎。
3.长期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如同时服用氯霉素,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以及经期外出血增加
1.本品在体外具广谱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厌氧菌、立克次体属、螺旋体和衣原体属。
(1)对下列细菌具杀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脑膜炎奈瑟菌。
(2)对以下细菌仅具抑菌作用: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
(3)下列细菌通常对氯霉素耐药: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粘质沙雷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氯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对早产儿和足月产新生儿均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发生“灰婴综合征”,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应用本品。
2.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包括严重的骨髓抑制反应,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新生儿由于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又差,药物自肾排泄较成人缓慢,故氯霉素应用于新生儿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有指征必须应用本品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条件
密封保存。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处方药
¥12.50起
伤寒沙门菌属感染,沙门菌属感染,B型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脑脓肿,厌氧菌感染,,败血症,肺部感染,立克次体感染,Q热,落矶山斑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嗜血杆菌脑膜炎
化学药品
国药准字H52020679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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